8月12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意见提出,实施更具弹性和人文关怀的生育休假制度。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等假期不得纳入事假范畴,男方护理假可在女方产假期限内灵活休假。在子女3周岁内,鼓励用人单位允许适宜远程办公的职工采取居家办公和工位办公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
近年来,我国人口发展面临转折性变化,总人口增长势头明显减弱,出生人口持续走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出生人口为1062万人,出生率为7.52‰,2021年末全国人口比上年末增加48万人;而2020年全国人口出生率为8.52‰,相比2019年,全国人口净增长为204万人。
鼓励生育,需要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让生育全周期每个阶段都畅通,生育休假制度被视为其中基础性的一环。优化生育休假制度,有利于改变育龄人群“不想生、生不动”的态势,提高人口出生率,特别是出生人口中的三孩占比,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生育孩子,不但需要养育成本,对工作的影响,也是必须面对的现实。改变年轻人的婚育观念,绝不能仅是嘴上说说,必须要有政策上的“干货”来引导和促进。
疫情期间,居家办公的临时性举措的经验,也一定程度上说明了部分企业或部分岗位是允许的。因而,鼓励在子女3岁内,用人单位允许适宜远程办公的职工采取居家办公和工位办公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或许能解决父母的困扰,做到带娃办公两不误。
也有人担心,企业主动落实存在不少难度,也可能会降低他们在职场上的竞争力,使得子女3岁内的父母在就业市场上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其实这是对政策的片面理解。若用人单位不存在适宜远程办公的岗位,自然就不会有以上困扰。
环顾当下,更加现实的情况是,一些二孩、三孩家庭,可能会让夫妻一方回归家庭。换言之,双职工家庭或会减少,只有夫妻一人上班的单职工家庭会增多。对于这样的家庭,如何在制度设计层面减轻他们的家庭负担,也更为重要。比如,个税以家庭为单位计征,或可纳入考虑范畴。
生育,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的民生幸福,一头连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破除影响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思想观念、政策法规、体制机制等制约因素,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持续深化改革,建立健全生育全周期的相关政策体系,切实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显著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舒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