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安然)自家的蓝色小货车牌,挂在自家的小客车上,司机照样得挨罚。警方通报,司机周某因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被交管部门依法处以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
被查获的时候,周某的红色轿车停放在昌平区百沙路的一处非机动车道上。民警于是按照车牌号查询登记信息,却发现这副牌子对应的是一辆小型封闭货车,号牌和车型不符。民警随即依法暂扣车辆。恰在此时,司机周某回到了停车地点,迎面遇见交警。
面对民警的询问,周某说,这个牌子也是他自己的,只不过是名下另一辆小货车上的。他自称,红色轿车的车牌前不久丢失,他暂时没去补办,为了不影响开车,就把停在一处批发市场的小货车车牌拆下来,装在这辆车上。“货车不怎么开,现在是当成临时存货的地方。本想着省点事儿……”,周某说。
他自称的“想省事”,给自己搭进去5000元罚款和驾照上的12分。
【编辑:彭婧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