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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推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八条”

来源网络2022-08-16 10:34:03 230

  福州推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八条”(创业资讯)

  本报福州电 (记者刘晓宇)日前,福州市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通知》,推出18条措施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来榕就业创业。

  通知指出,全年提供10万个就业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其中工业龙头企业岗位3000个,商贸龙头企业4000个,国有企业岗位3000个,事业单位岗位(含聘用岗位)6000个。

  中小微企业招用在榕首次就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支持线上教育、文化创意、新媒体运营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就业,引导高校毕业生在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多个领域灵活就业。

  实施城乡基层就业岗位募集发布计划,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空缺岗位要优先招用高校毕业生,或拿出一定数量岗位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

  通知明确,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来榕工作,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一年后给予硕士每人3万元、本科每人1.5万元人才奖励。

  将有意在福州市就业创业并落户的非本地生源、毕业三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纳入人才储备范围,给予三个月未就业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从每月760元提高到880元。

  继续开展“植根榕城”优秀创业项目资助,评选100个创业项目给予3万元—10万元资助。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场租补贴、创业工位、社保补贴、自主创业税收政策认定等优惠政策。

  通知要求,把脱贫家庭、低保家庭、特困人员以及有残疾的未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作为“一对一”结对帮扶对象,人社部门根据困难高校毕业生专业计划安置至国有企业。

  对通过市场化方式难以实现就业的毕业生,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兜底安置。对城乡低保家庭、残疾等5类困难群体在榕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可申请享受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此外,为毕业三年内有意来榕求职实习见习的外地生源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提供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免费住宿以及就业咨询、创业指导、人才交流等综合服务,为其留榕来榕就业创业创造条件。

【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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